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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节苦命的女人(1 / 2)


“我有个想法。”虎平涛看了一眼坐在斜对面的王雄杰,语调变得有些古怪:“王队长,有没有这种可能……李丽红养父母死亡的那个案子,邻居家里装酒的空瓶忽然不见了,会不会是李丽红搞的鬼?”

“她当然不会教她自己的女儿用纸杯玩兑药游戏。李娜之所以会这样做,最大的可能性,是她当时看到了李丽红把工业酒精掺到酒里的全过程。”

“上次在南泉村,我观察过李丽红的老宅。咱们滇省老式民居的建筑,大多是“一颗印”或者“半颗印”的模式。李丽红的老宅属于“半颗印”。按照家庭里的辈分排序,她和她女儿只能住在侧面的耳房。李娜有很大的几率亲眼目睹掺兑过程,可她当时还小,无法形成逻辑意识,进而形成了模糊的游戏概念。”

(注:一颗印的建筑模式,书友们可自行百度,有很详细的介绍)

王雄杰惊奇地叫道:“小虎,你行啊!刚调到缉毒队才几天,就发现了这么多问题,如果李丽红养父母的那个旧案真是她干的,我说什么也得给你请功。”

没有人附和他的话,虎平涛只是腼腆地笑笑。包括雷跃在内,所有在场的缉毒大队成员全都保持沉默,用各自不同,却夹杂着惊讶和复杂的眼睛看着虎平涛。

足足过了半分钟,李凌才发出近乎呻吟的叹息:“小虎,你这双眼睛是怎么长的啊……我跟何萍盯李丽红半年多了,南泉村前前后后去了十几次,闭着眼睛都能找到她家的老宅。可我们就是没往这方面考虑,从没想过她们家以前的居住情况。”

“我们真的要拓展思维了。小虎对案情的细节分析很到位,帮助我们填补了很多以前忽略的部分。”雷跃端正地坐在那里,双腿分得很开。职位加上高大的身材,使他自然而然散发出一种威严:“以空酒瓶和掺兑这两个疑点为突破口,立刻对李丽红进行第二次审讯。”

……

我叫李丽红。

小时候,我一直以为是因为家里穷,粮食不够吃,父母才把我送给了别人。后来我长大了,才发现这是一笔肮脏透顶的交易。

两家都姓李,还是远房亲戚。说起来,那点血缘关系实在很淡,以前我一直叫她“姨妈”,后来她就成了我的养母。

过继的那年,我七岁,养母的儿子十五岁。

他们找我亲生爹娘谈条件的时候,话说的很好听:他们的儿子很喜欢我,大家都在一个村里,彼此都认识,以后走动起来也很方便。

那时候我妈已经怀了二胎。在村里人看来,女儿就是个赔钱货,早晚都是别人家的媳妇。我爹娘精打细算,觉得与其花费粮食把我养大再嫁出去,不如趁着现在有人愿意要就赶紧出手,于是用我换了两千块钱。

后来我才知道,养父母的儿子已经馋我很久了。他在县城上中学,成绩不好,看了一些带颜色的书,对小女孩产生了极其邪恶的另类兴趣。

他不敢对县城的小女孩下手,就把目光转向了村子。他在家里已经闹了很久,又是摔东西,又是绝食,目的只有一个:不想继续上学,一定要在今年结婚。

农村结婚比城里简单。只要相互愿意,摆上几桌酒,大伙吃一顿,搬在一起住,就成了夫妻。

那些年不像现在,没人在意什么结婚证。很多都是先办事后领证,还有年轻夫妻带着娃娃一起去民政局补领……很多,很多。

以自杀为借口的威胁对他父母很管用。他如愿以偿,喜笑颜开看着我成为了他的“妹妹”。

他爹娘,也就是我的养父母,那是两个狡猾的老杂种。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要把我当做儿媳妇看待,就算他当天晚上强行爬上我的床,老两口也装聋作哑,不闻不问。我那时候不懂法,如果换了现在,我肯定去派出所报案。

他们只是把我当做家里的免费劳动力,他们无良儿子的免费玩具。我不止一次听见他们偷偷在背地里商量:儿子好歹是上过高中的人,娶我这个村妇一点儿也不匹配。等过几年,儿子去外面工作,就另外找个好的,漂亮的,有钱的城里女人。反正没领结婚证,当初跟我爹娘谈妥了也是“领养”关系。要是有谁看上我,就把我当他们的女儿嫁出去,还能多得一份彩礼。

我一直生活在恐惧和痛苦之中。

我怕他们把我卖了。

我每天都要忍受那个满脑子都是带颜色思维疯子的蹂躏。

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一种病,叫做“恋童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