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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节 融合(2 / 2)

荒野上的雪,白得刺眼,其间有种令人忧郁的灰。

从天空直射下来的阳光,晒化了绵软堆叠的积雪表层,融化的液体顺着雪花的缝隙慢慢坠下,迅速填充着所有微小的空间。无形中增添的重量压缩了雪层的高度,却使得它们拥有了更大的密度和不容易被破坏的坚固。这种冰冷坚硬的状态,会在严寒的巩固下,一直保持到明年春天。

三辆深绿色涂装的中型装甲车横列在公路中央,最前面两辆的车厢顶部靠后位置上,高高架起的十二点七毫米机枪,释放出令人望而生畏的死亡气息。末位一辆的车顶则被沉重的炮塔取代,粗大的一百零五毫米榴弹炮从塔部中央伸出,笔直地瞄准正前方,随时准备释放出带着狂暴火焰的金属咆哮。

这是从旧时代保留至今的“斯特瑞克”轮式装甲车。车身两侧倾斜的装甲壁上,已经看不到美国军方特有的白五星标志,取而代之的,是一颗龇牙咧嘴,巨大眼窝里放射出恐惧微笑的黑色骷髅。

十几个全副武装,身穿灰色战斗服的白人士兵分散在公路两侧。他们每三人为一组,分从不同方向,以装甲车所在的位置为核心,向四周辐射散开,仔细地搜索着任何可能残留在地面的微小痕迹。

残破的路基边缘,站着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他的身躯笔直,像军刀一样插在那里,质地考究的黑色大氅被风吹得猎猎做响,棕色短发像针一样直立在头顶,刀削般简单轮廓线条,使整个面部看上去充满了阴絷和冷漠。

如果林翔在场,一定可以感受到从他身上散发出来,强大无比的四星寄生士气息。

他的眼睛一直紧盯着正前方十余米处的地面——那里侧翻着一辆被烧得面目全非的汽车残骸。早已冻成冰块的豪森背靠着焦黑的车体,身上堆起厚达数厘米的积雪。另外三具尸体分别倒在距离残骸不远的雪地里,除了身上有不足以致命的烧灼伤口,所有人肩膀上本该被头颅占据的位置,只剩下一块被冰雪封冻住的可怕凹洞。

“奥斯维德队长,我们仔细检查过,所有弹头均来自同一个发射源。也就是说,袭击者只有一个人。”一个穿着灰色战斗服,身上却没有携带任何武器,胸口还贴有醒目红十字标识的中年医官走到他的旁边,毕恭毕敬地说道。

“豪森是怎么死的?”奥斯维德眼睛里闪烁着凛冽的气息,声音却如同烧伤者般嘶哑。

“豪森先生的伤口在左胸心脏部位。但这并不是致命的原因。根据尸体检验结果,豪森先生体内有大量酒精残余,身体部位有多处被强行扭折,神经和肌肉出现断裂,加上部分烧伤和撞击留下的淤痕,初步判断为伤势过重导致自然死亡。”

说到这里,负责尸检的医官抬起头,小心翼翼地加上一句:“我们勘测过周围的地面,没有发现激烈打斗的痕迹。至于豪森先生胸前的伤口……应该是在死亡以后留下的。”

奥斯维德的眼眸猛然释放出一丝凶狠,很快强烈的愤怒欲望所取代:“搜索结果如何?有没有找到遗失的货物?”

“没有。”医官摇了摇头:“相信已经被袭击者取走。或许,这就是对方真正的目的。”

“没有打斗痕迹,重伤自然死亡……豪森这个笨蛋,居然会死在区区一个进化人手里,或许,只是一个没有任何异能的普通人。明明知道这批货物的重要性,还要喝那么多的酒。白痴——废物——”

“奥斯维德队长,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做?”医官走近一步等待命令。

“留下一半的人收拢残骸,把豪森和其余死者的尸体运回新月之城。战斗部队跟我去爱玛城,我到要看看,葛利菲兹这个胖得像猪一样的家伙,究竟会有什么样的拙劣表演——”

十分钟后,三辆装甲车的引擎爆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奥斯维德站在最前面一辆的顶端,冰冷锐利的目光中,释放出残忍无比的血腥气息。

林翔选择了另外一条路线,从东北方向进入了爱玛城。虽然多绕了几十里山路,却能把他的行踪完全隐匿在迷藏一样的雪地里。

豪森的血注入身体,引起了意想不到的效果。膨胀的细胞疯狂刺激着神经,迅速繁殖的新生部分转化成为更加粗大的肌肉纤维。反映在身体的最直接体现,就是更加狂暴,更加强大的力量。虽然没有感应到进化成三星寄生士的身体异能,但就力量方面而言,已经远远超出了三星标准。

长久以来,林翔反复在思考一个问题——究竟应该如何突破寄生士现有的能力极限?

没人能告诉他答案。甚至就连拥有最先进生物技术的骷髅骑士团,似乎也没有任何破解。否则,像豪森一样的寄生士,也不可能在漫长的新旧时代交替期间,一直保持固有的原始状态。骑士团拼命搜集各种生物样本,也许和这有关。

如果不是显微镜下细胞的争斗融合给了林翔足够的启发,他绝对不会做出这种骇人听闻并且充满危险的举动。他甚至有些后悔,为什么没有从最初遭遇的寄生士身上取得血样进行注射?如此一来,自己的能力也会变得更强。

猜测,这仅仅只是没有任何根据的猜测。

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迫切希望遇到一名寄生士。用对方的血,来验证自己的想法。

爱玛拍卖行的地图上,标注着骷髅骑士团驻地的所在位置。从反方向进入城市,另外寻找新的道路前往那里。

爱玛城的街道,一如既往的脏。

旧时代遗留下来的道路,平直地穿过整个城市。以此为主干道连续延伸出来的无数支干,像蜘蛛网一样隐没在数以万计的棚屋和小巷中。路边随时能够看到堆积的粪便,还有冻结成冰块的黄色尿垢。不时有人从棚屋里跑出,旁若无人地脱下裤子,肆无忌惮地朝着路面小便。

他们似乎根本没有清洁卫生的概念,只要能够满足最基本的需要,怎么舒服,就怎么做。

这就是豪森所说的“新生代”人类。继承旧时代文明的同时,他们体内野蛮、粗暴的一面也同时并存着。在无法保证最基本温饱的情况下,他们完全有可能从现在的状态,倒退回千百万年前原始时期。

一路走来,不时有人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林翔。按照他们的固定思维,拥有大口径枪械,身上穿着精细布料缝制服装的人,只会在所谓的“禁区”里晃荡,而不应该出现在肮脏黑暗的贫民窟。也许是从林翔那张漂亮得过分的脸蛋上得到某种鼓励吧!窥探的目光里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贪婪成分,他们窃窃私语,寻找任何可能的机会,酝酿着把这个年轻的家伙闷翻在地,剥掉那身干净得让人嫉妒的衣服,搜走所有武器,在白嫩肥实的屁股上发泄完毕之后,再把他卖给人肉收购商,换回一张张花花绿绿的钞票。

一个身材不算太好,却也勉强还过得去的女人,从路旁的棚屋里跳出,横拦在林翔面前。

“我喜欢像你这样英俊而冷酷的男人。”她的眼睛里燃烧着充满欲望的熊熊火焰,舌头微舔着干燥的嘴唇:“来吧!只需要十块钱,我就是你的。”

这种事很常见。尤其是在爱玛。

在这个充满暴力的野蛮时代,女性由于身形和体力方面的先天差距,与男人相比她们处于绝对弱势。许多女人只能依靠身体,换取维持生命必须的食物和水。这几乎是她们唯一的生存途径。

“对不起,我没有时间,也没有钱。”望着飞快脱掉衣服,身上近乎全裸的女人,林翔微微皱起了眉头。

他并非看不起对方,只是实在没有什么兴趣。

“时间都是挤出来的。至于钱嘛……不给也没关系。荷荷荷荷——”女人眼里的火焰燃烧得更加炽热,她像头发情的母狮一样猛扑过来,分开的双臂封死了林翔的所有去路,大张的口中露出满是黄垢的斑牙,肮脏的涎水顺着嘴角不断溢出,滴淌在胸口麦色皮肤上,散发出令人恶心的臭味。

不对,她有问题。

林翔眼中闪过一丝冷静的杀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