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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火烧祠堂(1 / 2)


将军府东院自然是热闹非常的,宾客来来往往,祝寿的祝寿,送礼的送礼,还未到宴席开场的时分便已是一副其乐融融的模样。。しw0。

沈老夫人在外人面前,一向是要装阔气的,但凡个姑娘小姐上前祝寿,总是随手送出些贵重的见面礼。见此情景,那些夫人们的脸上笑容也更真切了些,却看得任婉云暗自咬牙。

公中的钱,任婉云掌管着,平日里要打整三房事务。老太太挥霍的越多,她能中饱私囊的就少。何况沈贵平日里还要在官场上打点,这么一来,只怕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银钱又捉襟见肘了。

这厢热闹非凡,另一头却不然。沈府西南角的祠堂,此刻正是冷清清的,然后在院门外,竟也站在一些护卫打扮的人,一个祠堂,自然犯不着如此阵势。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些人要负责看住沈妙,免得她从其中逃出来。

祠堂本就在阴寒之地,长年累月的都见不到日头,正是冬日,一走进去便觉得冷风刺骨的疼。四处弥漫着一股香灰的味道,香龛前燃着的熏香还在袅袅升起,衬得那些冷冰冰的牌位都有些腾云驾雾的味道起来。

“姑娘,”谷雨搓了搓手:“今日是老夫人寿辰,他们却故意将姑娘关在此处,实在是太欺负了人!”

别说是将沈妙请出去,便是来个人问候一句话都没有。简直拿沈妙当犯了错的下人看待。

“急什么。”沈妙站在窗前,窗外是枝叶凋零的树木,在冬日里,光秃秃的枝桠显得分外萧索。

“姑娘怎么能不急?”谷雨憋了这么多天,终是忍不住道:“他们将姑娘关在这里,分明就是逼嫁,等老爷夫人回来后,姑娘早已嫁到了黄家,即便老爷夫人会护着姑娘,姑娘的一生也就毁了啊!”

惊蛰一直在拨弄地上的炭火盆,冰冷的祠堂中,也就只有这炭火盆能发出些暖和的气息。一张小塌搭在里屋,沈妙摇了摇头:“你拿这屋里的几床被子去外头晒一个时辰。”

“姑娘!”谷雨跺了跺脚,有些着急沈妙这般若无其事的态度。可被沈妙的目光一扫,便再也说不出话来,只得憋着其中的急怒将屋里的被子抱了出去,按照沈妙说的在外头晒起被子来。

“今日可是难得的好天气。”沈妙看着窗外,日光晒不到祠堂里,只能晒到院子中。而她不能离开这祠堂的院子,却也不愿意走出祠堂。

“姑娘说的,”惊蛰终于停下拨弄盆里炭块的手:“老爷和夫人果真会在今日赶回来么?”

沈妙告诉惊蛰,一切自然不必担心,因为沈老夫人寿辰当天,沈信夫妇会回到定京城。虽然这话说的太过荒谬,因为并没有传信的人前来通知沈信会在今日归京,这离年关还有段日子。沈妙日日关在祠堂,又从哪里得来的这样消息。可惊蛰面对沈妙,心中的疑问却一直问不出口。她在自家姑娘的身上,发现了一些以往没有的气度。有一点便是,她说的话,总是让人没有任何条件便信服了。

沈妙道:“等一会儿,你便想法子缠住外头的那些护卫,让他们离这院子远些,总归他们不会直接离开,但远一些也好。”

“奴婢省得。”惊蛰道。虽然她不知道沈妙为什么要这样做,但这些日子以来都和沈妙在祠堂里过,她发现沈妙对于面前的场景并不慌张。人不慌张于糟糕的局面,一是蠢笨不自知,二是早已有了应付的策略。而沈妙,惊蛰并不认为她蠢。所以即便心中也和谷雨一样担忧,惊蛰却是无条件信任沈妙定能应付眼前的这些局面。

沈妙注意到她的目光,心中微微叹了口气。

她的四个丫鬟中,谷雨最聪慧,白露最沉稳,霜降最忠义,而惊蛰,却最胆大。

当初为了帮助傅修宜拉拢权臣,惊蛰利用自己的美貌直接成了那权臣的小妾,权臣贪恋美色,惊蛰也是有手段的,虽然最后被正室活活杖责而死,却也在死之前,将那权臣的把柄送了出来,令傅修宜成功拉拢对方。

身为一个婢女,却有此胆色。惊蛰是个不寻常的姑娘。所以此事,谷雨白露和霜降都不合适,唯有惊蛰能稍稍好一些,可惊蛰知道了她究竟要做什么后,会不会继续帮助,沈妙也未尝可知。

毕竟,她要做的事情,实在是太惊世骇俗了。

“其实,”惊蛰忍了忍,还是轻声道:“如果姑娘想,让莫擎想法子将姑娘带出去也不是不可以。”

莫擎的身手在将军府的护卫之上,虽然说双拳难敌四手,但抓住空子带个人逃出去,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然后呢?”沈妙反问:“天大地大,逃出去就天下太平了么?你们四个的卖身契在老夫人手中,我走了,你们又如何?”

惊蛰一下子跪倒在地,道:“奴婢知道姑娘是为了奴婢们的性命才甘心留在这里的,可若是姑娘因奴婢们而不幸,奴婢真是万死难辞其咎。当初老爷和夫人挑了奴婢四个在姑娘身边,就是要奴婢们照顾姑娘,怎么能让主子反过来照顾奴婢呢?”

沈妙目光闪过一丝动容,沈信的确是很会挑人,这四个丫鬟,前生即使在她最艰难的时候,也从未有过一丝背弃之举。然而人不是货物,这世上的事情就是这么简单,有恩报恩,有仇报仇,要笼络人心,总不能连身边的丫鬟们都放弃了。

“你放心吧。”沈妙道:“你们和我,都不会有事。今日老夫人寿辰,我听说二姐姐修了一副观音图给祖母,既然他们都将我忘记在这里,我便也不能听之任之。”她微微一笑:“我也有一份大礼要送给老夫人,却不知她,有没有这个福气消受了。”

……

离定京城外的几十里地,结了冰的溪水边此刻正有马匹在饮水。凋零的草原显得有些枯黄衰败,士兵们在此小憩。

坐在一众士兵最远处的是个中年汉子,他的皮肤呈现古铜色,大约是在战场上日晒雨淋弄成这样的,然而却显得力量分明。身形好似座小山,而眉目更是正气凛然,浓眉大眼,留着络腮胡子,一眼瞧上去极为豪爽。

在他身侧坐着的女人正抚摸着低头啃草根的马儿头。那妇人也是中年,穿着一件青色比甲短袄,下身一条绣金雀马裤,头发扎了个简单的风螺髻,一双妙目极为有神,生的也是清秀,然而吸引人的却是她那股子英姿飒爽的气质,她手腕间一对双环银镯子,抚摸马匹的时候便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

“夫人,大约还有一个时辰便能到定京了。”中年汉子笑道:“成日在西北那地呆着,回京,这气儿都是甜的。”

“西北哪里不好了?”妇人美目一瞪,颇有些泼辣的问:“我便是在西北苦寒之地长大的,你若是喜欢甜的,还来娶我做什么?”

那汉子连忙苦着脸告饶:“夫人说的是,这京城甜丝丝的,不适合咱们这些糙老爷们,还是西北好,入冬了还能去深山打猎,银狐四处跑,猎来还能给夫人做袍子。”

妇人闻言,这才扬起嘴角,笑骂道:“见官说官话!”

这二人不是别人,正是威武大将军沈信和他的夫人罗雪雁。今日他们匆匆赶回来,便是为了参与沈老夫人的寿辰。而在这之前,他们也未曾向定京城中通气儿,因着提前拿到了敌军降书,这般早日凯旋,大约也是为了给京城众人一个惊喜。

“咱们还未曾有一次瞧过娘的寿辰。”罗雪雁道:“往日里都是年关回来将陛下的赏赐交给娘,算作寿礼,今日回去的急,倒不知那张火鼠猫披风能不能得老太太的眼。”

“怎么就不能得老太太的眼了?”沈信一听,立刻反问道:“那可是件好东西,就算是在战场上,也是个宝物。有了它,那就是刀枪不入,当初为了猎那火鼠,我可是在山上守了七天七夜,若非你执意要送给娘,我就……给你了。”说到最后,沈信的声音渐渐低了下来,显然,这话有些忤逆,不过人的心不是一杆秤,都会有着偏心的部分。沈老夫人虽然待沈信很好,可毕竟不是亲娘,血缘关系做不得假,沈信自然还是疼自己的妻子多一点。况且罗雪雁平日里也跟着他在战场打仗,这火鼠毛披风对她比对沈老夫人作用大的多,若非罗雪雁坚持要给沈老夫人,沈信怎么也是先给罗雪雁做了披风再说。

“你懂什么,”罗雪雁瞪了他一眼:“你年年老太太的寿辰都错过,即便年关回去后将陛下给的赏赐都给了老太太,谁会真心知道。上次咱们回京,我可是听说了,京城中还有说你故意不亲后娘的。我这么做,还不是为了你吗。你要是不担心这名声,娇娇可不能摊上一个不孝的爹。”

此话一出,沈信也沉默半晌,的确,定京城虽然不比西北苦寒之地条件艰难,也没有敌人的刀枪陷阱,可是又哪里是真正的太平。他们夫妇二人不在定京,流言便也甚嚣尘上,实在恼火得很。

罗雪雁又道:“你知道我不懂宅门里的弯弯绕绕,我们罗家没这么多规矩。我只能用最简单的方式,这火鼠毛披风珍贵,若是得了老太太的青眼,老太太高兴了,众人看在眼里,流言自然就不攻自破了。”

半晌过后,沈信才道:“还是夫人想的周到。”

“我可不是为了你,是为了娇娇。”罗雪雁哼了一声,面色突然有些忧郁:“你我夫妻二人,常年不在定京,虽说西北之地太过凶险,娇娇年纪还小,不能带过去。可这么多年,我们不曾亲自教导,陪伴,是我们对不住她。”

沈信闻言,也叹息一声,垂下头,眸中闪过一抹痛色。

天下没有狠心的父母,也没有不爱儿女的父母。奈何他和罗雪雁是注定要在战场上厮杀的人,而沈妙却不能同行。两军交战,手段眼花缭乱,绑了对方的亲友杀戮的事情不在少数,他们也只能忍痛和女儿分隔两地,至少在定京城,沈妙的安危不必担心。

罗雪雁似乎越想越伤心,继续道:“我时常在想,将娇娇放在京城中,是否又是真的安全。没有父母在身边,她过得又是否真的快活。我们每年年关与她见面,她总是待我们冷冰冰的,可究其原因,都是我们的错。所以,无论她做什么,我们都不能怪她。”

沈妙和沈信夫妇甚至沈丘都不亲,因为这些所谓的亲人自小并没有陪伴她。她亲近任婉云陈若秋,甚至沈老夫人,因着这些人都是与她朝夕相处的,这才是她眼中的“亲人”。而沈信夫妇对待女儿千依百顺,无论在京城中沈妙的蠢笨有多出名,都不曾对女儿发过怒,因为,这都是他们种下的因。

沈信拍了拍罗雪雁的肩:“总有一日,娇娇会明白咱们的苦衷。”

“她真的会明白吗,”罗雪雁苦笑一声:“有的时候,我甚至会想,娇娇如今如此顽劣,究竟是谁造成的,沈府……。”她猝然住口,有些懊恼的看了一眼沈信。

沈信自然明白了她的言外之意,面色也是微微一变,片刻后,叹了口气,握住了爱妻的手:“夫人多虑了。娘和弟妹都会好好教导娇娇的,若是不对,娇娇也不会那般亲近他们了。”

沈妙对两个婶婶的态度,实在是好的令人妒忌,如此一来,有些想法,便显得不伦不类了。

“是我想太多了。”罗雪雁道。她是西北罗家的宝贝嫡女,也是武将家族,虽然是三品武官,家中也各个都是铁血汉子。罗雪雁是最小的妹妹,上头有三个哥哥,所以自她出生,家中只有父母哥哥,没有那么多腌臜事情,见识的高门大户阴私少,便不晓得这其中的险恶。

想来若是晓得了,定是宁愿让沈妙冒着危险带在身边,也不愿将沈妙一人留在那可怕的沈府了。

正说着,便听到身后有人叫道:“爹,娘。”

沈信面色一沉,怒道:“外头有人的时候,叫我……。”

“沈将军!”来人连忙道。

“别理你爹,”罗雪雁白了沈信一眼:“装模作样。”

来人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生的也算仪表堂堂,小麦色的皮肤,笑起来有两个酒窝,便与他增添了一份难得的孩子气。这青年长得和罗雪雁颇为相似,正是沈信的嫡子沈丘。

沈丘今年二十有二,早在十岁那年就被沈信带上了战场历练,说是严师出高徒。沈丘倒也勇猛,这么多年来,功勋也挣了几次,如今是从四品小将。

“爹,娘,你们的寿礼送了,我该送什么呀?”沈丘挠了挠头,有些茫然。

“这混小子,你送什么礼,问我们作甚,男子汉大丈夫,连这点小事都拿不定主意,还上什么战场!”沈信抓住机会就数落儿子。

“我这不是许久没参加祖母的寿辰嘛。”沈丘别别扭扭道:“我也不知道送什么,总不能将杀了多少个敌军的功勋报上去。寿辰日多不吉利。”

罗雪雁被沈丘的话逗笑了:“无事,之前陛下不是赏过你一匹天丝锦缎,你将那个拿给老夫人。我听闻,如今定京城中这天丝锦极为短缺,宫中的娘娘都不见得有,老太太能得一匹,自然欢喜。”

“可那是要送给妹妹的!”沈丘急忙道。

“罢了。”沈信摆了摆手:“你何尝见过你妹妹喜欢那样的锦缎。”

即便沈信不知晓女人家的俗物,却也知道自己的这个女儿,不喜欢那些高雅的料子,偏偏喜欢穿金戴银,越是俗气越好,虽然和无奈,却也只能由得沈妙高兴。天丝锦虽美,可不见得沈妙会欣赏。

沈丘一听,觉得自己父亲说的有理,便耷拉着脑袋蹲了下来,小声道:“这次回来的匆忙,却没有给妹妹带什么礼,想想也觉得愧疚。”

其实沈丘和沈妙在从前,感情也是很好的,兄妹俩相互扶持,过的也算美满。可后来沈丘每年跟着沈信去打仗,和沈妙也是一年见一次面,后来沈妙的脾性一年比一年差,兄妹几乎到了没话说的地步。无论沈丘怎么亲近这个妹妹,沈妙都待他不冷不热。

沈丘不知道原因,沈妙却知道。其实是沈玥和沈清二人,还有桂嬷嬷,旁敲侧击的提醒着沈信夫妇只带着沈丘在身边,分明就是重男轻女,儿子能传宗接代所以看得重,女儿便不那么重视了。沈妙年纪小,被人说几句就容易影响,再看这个兄长,自然觉得他抢走了父母的全部关爱,可恶的很,所以不愿意与之亲近。

“罢了。”沈信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站起身来:“叫那些兄弟们起来,继续赶路,一个时辰后,务必回到定京城中!”

……

时间流逝,沈府寿辰宴,已经快要开场。诸位夫人小姐都已经就坐,竟有足足十来桌,沈老夫人的名头也是足够大了,这排场,定京稍微有点品级的官家夫人们都来了。当然,众人来这席上,自然看的不是沈老夫人的面子,而是沈家沈信的名头。即便如此,这寿辰宴还是热热闹闹,如同往年一样。

沈玥穿着百褶如意月裙,月白的颜色将她衬得温柔文静的不得了,本就生的清秀可人,今日特意打扮了一番,自然有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盘算。如今沈清和沈妙都有人家了,在场的夫人们瞧着沈玥也是各怀心思,自然是打算着若是能将这沈府三房的二小姐娶到府中,又能得益几何。

男眷们送过寿礼后,都在另一边,由沈贵和沈万两兄弟作陪。沈贵和沈万自然不会放弃这个笼络人心的机会,说说笑笑的,好不热闹。

苏老爷端着酒杯,心中却是有些头疼。他家和临安侯府关系好,沈家和谢家又向来不对付,偏偏沈家给他发了帖子。苏老爷是个老好人,人家既然来了帖子,倒也不能就此拒绝,便只得硬着头皮参加。心中却是有些羡慕自己那“卧病在床”的大儿子,至少不用瞧着这一群心怀鬼胎的老油子们推杯换盏,各自试探。

“爹。”苏明朗眨了眨眼,今日他也被自家娘亲盛装打扮了一番,即便如此,看起来也不过是一个穿的十分周正的团子罢了。他扯着苏老爷的袖子:“我想出去转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