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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口袋里摸了烟,转身走了出去,也没看她。
杨影一直看着他的背影,直到病房门关上。
她的泪水还是往下掉。
其实,她知道,会变的,筹码没了,都会变的。
可惜,她清醒得太晚了。
吃过饭,岁连要去洗碗。
谭耀握住她的手,轻轻地把碗从她的手里拿了出来。
岁连眯眼,“你洗啊?”
“嗯。”
谭耀收拾桌子,把碗筷碟子都拿进厨房。
岁连从桌子上拿了个苹果,咬在嘴里,靠在门上,看他站在灶台旁,洗碗。
男人洗碗,也挺温馨的。
尤其是帅帅的男人,后背宽阔,身材颀长,侧脸跟雕刻似的。
而他那双藏在金边眼镜后的眼睛,微垂。
好看得很。
谭耀低笑,“学姐,看我这么久,要收费的。”
“多少钱啊。”
岁连走到他身侧,问道。
他看她一眼,“你给多少?”
岁连举起手,“一晚?两晚?”
“……”
岁连噗地一下笑了,又咬了一口苹果,脆脆地咬着。
谭耀笑道,“吃得这么好,我也来一口。”
“呐,给你。”
岁连举高。
他偏头,咬住那苹果,却咬了个空,薄唇合上时亲了她的拇指一下。
那唇上的触感,让岁连颤了一下。
她磨牙,“你是吃苹果还是吃我的手?”
“我是亲你的手。”
“……”
洗好碗,谭耀叫岁连坐在沙发上。
岁连不明所以,但还是坐下。
他在她面前蹲了下来,岁连愣了愣,接着他把她的裤子给往上卷。
岁连的脚立即往回缩。
他压住她的脚,说道,“我给你上药,你膝盖肯定出血了。”
你妈,上药就上药,搞这么暧昧。
岁连这才松了下来。
谭耀低笑,“怎么?不是说要睡我吗?”
“……今天不合适。”
“随时等你翻牌。”
“……”
操。
心都痒了。
穿的是白色的筒裤,很薄,口子也大,卷起来倒是容易。
岁连只知道自己的膝盖疼,但没想到那么乌青,谭耀从方才买的购物袋里翻了一下,从里面翻出两瓶药。
“你什么时候买的药?我怎么没看见?”
“华润旁边有个药店,我顺势买的。”
“……”
岁连是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买的。
哦棉签她倒是知道,他从货架上拿下来的时候,岁连还特意看了一眼。
但转过身她忘记问了。
谭耀用棉签沾了药水,在她的膝盖上滚了一下。
岁连嘶—了一声,他的手劲轻了一些,岁连看着他专注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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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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