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今天,是我来俱乐部工作三天以来,最开心的一天。
一方面,我感觉自己好像是摸对了几个高管的喜好。
另外一方面,江姐给我提薪了,并且,胡总没有什么异议!
开开心心的下了班,有些亢奋的往家里走去。
这一开始还好,出门被带着燥热的风一吹,脑袋立马重了起来,也不知道是头晕,还是值夜班让我有些锈逗,迷迷糊糊的居然走到了小嫚的家楼下。
“怎么会走到这里来了?”
我挠挠头,转身便走。
可是,从楼梯口里忽然走下来一个女孩,她背着个闪亮的小皮包,长得很是清秀,个子高挑,最起码都在一米七开外,身穿淡蓝色短裙,白色露脐小衬衫,一对浑圆丰满的长腿交叉在一起伫立着,看上去既端庄又漂亮。
我眼睛瞪圆,目光在少女的胸脯上来回扫动,吞咽了一口唾沫,心想:这里人少,我上去搭讪,不小心摸一摸她的胸部,会不会引起其他人注意呢?额,居然穿黑色蕾丝边罩罩,我去,如果是我,先摸哪一边?要不用个色子抛大小决定吧只不过,当我们四目相对的时候,两个人都呆住了。
“叶叶小飞?”
“小嫚”
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看到这个女人的时候,心头不由得一软,很想上前说几句软话,希望她还能回到我的身边。
“我”
“叶小飞,你不用说了,现在我有男朋友,他是我们学校的董事,权利很大,也很有钱。
你”
小嫚上下打量了我一番,鼻端发出一声冷哼。
不过说回来,现在我也的确是很狼狈,值夜班,头发也没洗,乱糟糟的。
双眼布满了血丝,整个人看上去散发着浓浓的颓废。
“叶小飞,你看你现在都什么样子了,你怎么配得上我?原来你起码也是高材生,可是毕业之后呢,你得过且过,做过什么见得了人的事业?”
小嫚的话就没有断过,我一时之间,居然还接不上话了,“叶小飞,人要有自知之明,你走吧!”
我托着下巴,眉毛跳动不止。
小嫚什么时候居然如此毒蛇了,每一句话都往我的心窝子里戳,他妈的的他妈的啊!
我挠了挠鼻子,忍住了心理的怒气,脸上堆着一丝苦笑,“小嫚,说了那么多一定肚子饿了吧?不如我请你吃个饭,咱俩慢慢说!
好好不好?”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
...
...
在那之后,我们一般称呼她为无上暴君神之千代作为未来会改变世界格局的政系超越者,七岁的千代被设计穿越到了战国时代的忍界这是一个十分扭曲又残酷的时代空有力量却犹如一盘散沙互斗内耗的忍者以资源为筹码将忍者洗脑为廉价消耗品的贵族在夹缝中如蚍蜉般艰难求生的普通人一场持续千年的贵族与忍者的博弈,让世界生活质量,精神质量,负数千代定个小目标,带着忍者平定乱世!主君的资本家灵魂,max燃烧!千代我一开始的愿望只是想穿回去报(yi)答ping霓虹而已千代但我没想到忍者这么贴心,能自己把饼造出来然后把最大份的给我千代(欣慰)他们真好,把天下连同月亮六道仙人大筒木一族都给打穿了十公里的宇智波?十座城的千手?遍地开花的无数忍族?冥界的贵族大名?安居乐业的普通人?您确定是忍者打穿,不是您自己亲自下场的吗?别人家的主君是安静的在大后方等候战报,您倒好,有事是自己上,还拉着千手和宇智波的族长一起上啊!...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