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甜妹奶茶更新时间:2025-11-07 02:18:23
国宝级糕点师明香穿到一本年代文里,成了文工团里那个有貌有才,却因嫉妒女主,而被打压了一辈子的炮灰。当初原主勉为其难答应了男主的恋爱请求,却被女主截了胡,最后反而是原主变成了人们眼里插足爱情的不要脸小三。明香:谢邀,渣男贱女请锁死。*明香在团长的撺掇下嫁给了一位军人。听说那人虽然看着英气十足,其实有隐疾。嫁给了一个这样的人,所有人都笑她进了火坑,等着看她笑话。却在她带着别人想都不敢想的财富,跟着升官好几级的丈夫从海岛回来时,看到了她的男人。丰神俊朗的男人手里牵着一个、怀里抱着一个、背上还驮着一个,都是漂亮萌娃。他笑得宠溺又温柔,贴心地给妻子擦汗。而那几个孩子,都和男人一个模子刻出来!*明香当初也不是特别愿意,但这个男人实在是长得太好看了!有隐疾?那正好,她还嫌生孩子危险,带孩子痛苦呢!关键这人不烟不酒不撩妹,又帅又温柔,还主动要求月月上交工资,为什么不嫁?就是随军海岛苦了点。明香本来是这么想的,直到她到了海岛看到了那一棵棵的大椰子、黄芒果、大荔枝,还有那随军海岛的有钱小媳妇。眼前浮现出自己做的椰丝奶球、杨枝甘露、荔枝冰露……会卖脱销的吧?*曾易青家里三代军功在身,想的念的都是报效祖国,次次相亲次次把人弄哭,在外就得了个有隐疾的骂名。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明香。小丫头愿意嫁给他,还总是安慰他不要在意隐疾的事,温言软语,眼里满是疼惜,漂亮的脸蛋让他看一眼就重了呼吸。隐疾?去他娘的隐疾!预收一:《七零美人随军北疆日常》 江飞叶从寸草不生的末世归来,回到了花红柳绿的七零年代。 正准备好好享受退休的日子,却已被继母替继妹嫁给了一位边防军人。 江飞叶走前那晚,继母喝着小酒偷着乐。 北疆天寒地冻,那林海雪原一年里有半年大雪封山,物资进不来,人出不去,连草根都没得吃,冻得面颊裂出一里地! 江飞叶命都不见得保得住,就有命回来,那张水灵灵的脸蛋可就毁了!再比不上她的亲女儿! * 江飞叶来到丈夫戍边的地儿。 一抬头就是广袤的深山野林,层峦叠嶂,光是树叶的色儿都红橙黄绿特养眼。下了雪后银装素裹又很仙。这让看惯了末世荒凉的她很是高兴,就这么住了下来。广袤林海物资丰富、神秘非凡,甚至有人说哪里埋藏了金矿。 她采菌子、挖灵芝、种人参`种木耳……养鸡养鸭养猫狗,逮兔子战野猪,棒打狍子瓢舀鱼……做一手香喷喷的青椒野生菌、铁锅炖大鹅、烤兔肉烤山羊……有了娃后她更是多了几个小跟班,成了军属院里备受崇敬的孩子王!关键那便宜丈夫也好,长得好看还是个军官,家里三代从军,身体好力气大,工资上交不作妖,只要在家家务就全包。江飞叶满意极了,跟着升了职的丈夫调出来时居然更水润了,气死继妈那一家! * 程林海的婚姻是战友介绍的,说实话就见了见照片,无所谓喜不喜欢。 可那姑娘嫌他戍边辛苦,不嫁了,要把自己的继姐嫁过来替她。被这样嫌弃,是个男人都会不舒坦。 所以等那位叫江飞叶的继妹嫁了过来,程林海并不热情。 他非常感激江飞叶愿意替嫁,可这么细胳膊细腿的漂亮小姑娘,又能在这里撑多久? 虽说如此,程林海还是把她当孩子宠,给足了尊重和自由。 直到有一天,熊瞎子袭击家属院,他那漂亮媳妇一巴掌把那畜生打趴下,程林海懵了。 哦,原来他媳妇儿并不娇滴滴。 原来他媳妇儿适应得很好,会带着大家进山捡菌子、逮兔子、打渔,还替国家探到了金矿! 她甚至有一身好功夫,带领当地村民自发站岗巡逻,抓住了好几个敌特,被上头嘉奖表扬,破格提拔进了机关当骨干。 程林海安心下来,不再压抑自己的热情。可他媳妇儿红着脸推开他:“林海哥,你最近是不是太粘人了,不是说我们的婚姻走个过场,互不干涉吗?” 程林海:“……”预收二:《年代文大佬们的团宠小厨娘》 沈芳琴刚穿到一本年代文中,就遭遇天崩开局。 亲爹讨工钱被工头打死,含冤未雪。 亲妈经不住打击卧病在床。 弟弟妹妹饿得跟野狗抢吃,一家人眼睛都冒绿光。 沈芳琴掀桌:还好我还有门厨师手艺,不然这日子没法过了! * 沈芳琴在街角支了个小炒摊,凌晨三点就出摊,晚上十点才回家,对客人热情周到,真材实料舍得放油。 辣椒炒肉,辣椒皮薄肉厚、椒小味香,五花肉肥瘦相间,肉片鲜嫩,吃得大汗淋漓心情爽,一点都有劲儿! 莲花血鸭鸭肉炒香,以小米椒、干辣椒、当地土线椒当佐料,出锅前浇上红艳艳的鲜鸭血,鸭血渗入到每一块鸭肉中,辣而不燥,美味鲜香! 您要是钱不够,就点个简简单单的清炒生菜,生菜脆嫩,咸味适中,一盘能下八碗饭! 明香彻底火了,家里也能顿顿吃上糙面馒头了,弟弟妹妹也有钱交学费了,自己也能买点好衣服了,还认识了很多好友。 可这毕竟没有店面不方便,而且挣得有限,不够她发挥,但店面又贵,明香颇为苦恼。 直到有一天,一个文质彬彬的高大男子来到了她的煎饼摊。 “芳琴妹妹,还记得我吗?我是冯逸飞,你的小万哥。” “谢谢你那些天救了我,先前谎报名字实属无奈,我跟你道歉。” “这次来就是想问问你愿不愿意开饭馆,我出钱,收益全归你,只要你让我去吃你做的饭就行。” 沈芳琴:“……” 冯逸飞? 这本书里最出名的那个冯逸飞,是那位风度翩翩但冷性冷情的京城首富! * 冯逸飞四岁成了孤儿,十六岁走街串巷倒卖老鼠药,二十五岁就身家百万,成了首屈一指的商业大佬。 在他跌宕起伏的人生中有个一个小插曲。 那段时间他被对家阴了,身无分文流落街头,饿得走路腿打颤,还得躲避对家的追杀。 有天他觉得他真的要饿死了,忽然看到黑暗中昏黄的一点灯光。 穿着白围裙戴着白头巾的女人站在灯下,面容恬静柔美,眼里盛满柔光。 她朝他走过来,毫不介意他的脏臭,用毛巾擦了擦他手心,把一碗饭菜放了上来。 “大哥,饿了吧?吃饭,不要钱。” 从此以后,那饭菜的味道便成了他记忆里最完美的味道。 * 沈芳琴以吃会友的例子有很多,这样的年代文大佬朋友她还有四个。 书里的霸气军官帮她爸讨回工钱不说,还让那些人缝纫机踩断腿。 香江影视协会的名艳女主席坐拥多家影视公司,拍电影是为了给她饭后消食。 温文尔雅的华国火箭第一人最喜欢替她监督弟妹学业。 顶级医院外科大佬亲自过来给她妈测血压。 每次,他们急不可耐吃完饭后就开始争。 争沈芳琴更喜欢谁,和谁更交心,谁更有资格给她幸福。 沈芳琴:…… * 有所人都知道,京市惟芳大饭店的老板娘沈芳琴年纪不大,来头不小。 她坐拥无数财富,却低调谦逊有礼,和所有人都能打成一片。 但你要看她脾气好欺负她,那你可就踢到铁板了。 她的水啊,可深呢! 七零随军海岛漂亮甜点师亲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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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行。 这人虽然有不地道的一面,但不过分,而且大部分时候还挺热心的, 对邻里街坊和他那些兄弟们都很讲义气。 关键是确实很有做生意的头脑。 做的卤菜还好吃。 不过明香也没特别关注他, 毕竟曾易青还蛮介意的。 他非说赵老三对她有想法。 真不知道怎么想的,人赵老三孩子都已经快要可以打酱油了。 总之, 明香没怎么注意赵老三这人,最近据赵老三的媳妇儿陆桂枝说, 他每天外头忙得很,许久不回家了。 没想到这才刚见面,就遇到这样的事儿。 明香眉头微微皱起。 不过这事儿也跟她没什么关系, 她也就不打算管。 她慢条斯理地把手里的卤鸭腿继续啃着,想着吃完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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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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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情道剑君破戒|追妻|双处替嫁老实人师妹x剑道天之骄子大师兄江暮雪是天之骄子,剑道第一人。而我不过是平平无奇的外门弟子,根骨极差,修炼十年都不曾筑基。我自知与江暮雪有着云泥之别。若非江暮雪的未婚妻唐婉与魔尊私奔,我并无亲近师兄的机会。那日江暮雪为了夺回未婚妻,与魔尊争斗,不慎剑骨碎裂,永堕迷魂梦阵。掌门惜才,不忍心江暮雪死于梦阵。因我与唐婉有几分肖似,掌门要我假扮唐婉,赠予师兄一场美梦,引他出阵。事成之后,掌门会助我筑基,赐我修为。自此,我奉掌门之命,进入幻境,无微不至地照顾失魄的大师兄。梦阵之中,我与江暮雪同床共枕,夜话家常,所有妻子应尽的职责,我都尽了,甚至肌肤之亲。我心知肚明,江暮雪对我的柔情蜜意,无非是看在我这张凝了幻术的唐婉的脸。他对我绝无私情。我要时时警醒,恪守本心,不可入戏沉沦。待江暮雪寻回神魄那一日,我便能功成身退。 只是,那场幻境,对于师兄来说,仅仅是个春意盎然的梦。对于我这样低阶的修士来说,却是以真身入境。江暮雪的温柔,师兄的吻,师兄的体温,全部在我身上留有痕迹。我做过师兄的妻子,整整七年。梦境七年,不过境外一月。一个月后,唐婉认错归宗。唐婉继承我在幻境中的记忆,对江暮雪关怀备至。师兄师姐郎才女貌,又历经种种情劫,终成眷属,实在是众人艳羡的一对。他们不日后就要完婚,而我不过是一个不起眼的替身。师兄早已抛弃前尘。他从梦中清醒,我也不该沉溺梦里。 江暮雪大婚那日,我看着漫天飞霞红艳如火,百鸟来贺。原来,他们如此登对,就连天道都庆贺他们的结合。我辞别掌门,斩断前缘,另拜山头。我想,天大地大,总有我的容身之所。即便是,再也不见江暮雪。下山那日,一把凝雪的长剑却当空刺来,拦住了我的去路。我认出那是江暮雪的本命剑。师兄身穿绯红婚衣,风姿绰约,一如梦里。他朝我步步走来。大喜的日子,江暮雪竟舍下妻子,执剑追下山。师兄。我不明白,江暮雪为何会来。可亲口祝他幸福,这事实在很难。我假装在笑,绞尽脑汁也只憋出一句。祝师兄新婚欢愉,百年好合日后有缘,江湖再见。我该走了,即便没有那么体面。江暮雪却凤眸清寒,柳观春。你既是我妻,又为何舍我而去?(正文第三人称,文案仅供参考) 阅读指南(1)平凡努力小太阳x剑道天之骄子,我流修仙,很多设定杜撰原创,以文章为主。(2)狗血纠葛,追妻火葬场,破镜重圆,最近爱写土的。(3)主谈恋爱,日常慢热,非女强。(4)男主身心双洁,只属于女主。(5)有恶毒男配恶毒女配,反派不分性别,不喜欢的可以不看及时止损哈。(6)文案241028截图wb,版权所有,盗文抄梗必究。下一本开笼中雪双处|强制爱|高岭之花黑化乱世年间,门阀崔家为了分散追兵,从二女间,选择了长女崔琴支应门庭。他们将次女崔月作为牺牲品,舍下她的车驾诱敌,扬长而去。崔月落到叛军手里,吃尽苦头,辗转五年才回到崔家。归家时,也不过十五岁的年纪。彼时皇权式微,千年世家谢氏当权。崔家为了站稳脚跟,卑微讨好谢氏,甚至将满腹才情的长女推出,意欲与长公子谢京雪联姻。谢京雪清矜隽秀,克己复礼,是世家贵公子典范。对于此次联姻,他无可,无不可。崔家权当默许,欢喜地将一双女儿送往谢家小住。对外声称附学,实则想要撮合一对有情人。就此,崔月也有幸住进了谢家。崔月心知,她遗落在外多年,家人鄙薄,族亲厌弃,就连阿姐的柔善之下也带着轻贱与不屑。崔月一概受之,即便记恨,她也不动声色。她吃尽苦头,也想让阿姐不甘一回。于是,崔月盯上了她的未婚夫谢京雪。阿姐倾慕长公子,那她便当个横刀夺爱的恶人。只是,谢京雪聪慧过人,待人漠然,即便崔月使劲浑身解数,仍是不能让谢京雪侧目一回。直到一日,崔月遭人算计,美人香汗涟涟,倒在清贵长公子的怀中。崔月一面装哭,一面勾动谢京雪衣上细带,颤巍巍地求他垂怜。任崔月如何引诱,谢京雪依旧如明月高悬,不为所动。崔月羞愤难堪,决意放弃。不日后,崔月的心计被阿姐识破,族中怕她误事,将她送往乡下,随意嫁个落魄士族,早早打发。只是,在大婚那日,崔月没等到那个满眼都是自己的夫君。盖头挑起,竟看到一双冷若冰霜的凤眼。谢京雪的指骨抵上崔月的下颌,迫她抬头,温柔问她。月娘弃了我,是要嫁与旁人吗?倒是可惜,你的情夫,已被我杀了。崔月大惊。此刻她才知,自己招惹上的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她想逃跑,可早已来不及。心机钓系贵女x阴湿疯批高岭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