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我在五年前写过的短篇\"萤火虫\"为底本的。木来我打算把它扩写成中篇,不料一写就欲罢不能,写成了长篇。也许是小说本身的要求超出我所想像的缘故。 第二,这是一部极其私人的小说。就如有些人喜欢我,有些人不喜欢我一样,有些人富喜欢这部小说,有些人不会喜欢。但我希望,这部小说罢凌驾我个人而流传下去。 第三,这部小说是在南欧写的。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一一十一日,我在希腊的未可诺斯岛开始动笔,一九八七年二一月二十七日在罗马郊外的公寓酒店完成。我几乎天天泡在吵闹的小节馆里,戴看耳机重复听看\"佩珀上士\"的录音带,一边听一边写。在某种意义上,这部小说可说得到列侬和保罗.麦卡尼的些许帮助。 第四,我把这部小说献给我死去的朋友以及活著的朋友们。 一九八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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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醒来,荆白发现自己失忆了。这忆失得有多干净呢?荆白这个名字,就刚才,现编的。在这个鬼怪横行的地方,他身上除了一块白玉,一无所有。黑底牌匾,血红灯笼人偶含笑,乌发缠身。夜半除了歌声,还有人的喉咙挤出的鸡啼。照片中的人像,一声声叫着他的名字漆黑的小路里,有东西攀附着他的影子。一根红线系住虚假的姻缘,枕边人过了午夜,就换作一张纸做的脸。众人啊啊啊啊啊啊啊大佬!救命啊大佬!荆白很忙,有事,走了,别烦。神秘人(举手)啊啊啊啊,大佬,我也一样吗?荆白?他伸出手又在演什么,快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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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公的亲闺女下凡历劫小姑娘做好了迎接凡尘七苦的准备然而投胎的农家,风调雨顺,越过越好嫁的相公,郤诜高第步步高升小姑娘摇身一变,成了人人欣羡的官太太夫君娇宠婆婆疼爱小日子美滋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