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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化

作者:无端客泪更新时间:2025-12-01 10:25:57

【谁能征服阿纳斯塔西亚?谁能撼动帝国之基?】乐观坚定女主x冷静果决男主。“她将终结退化,她将重启航线,她将令幽灵畏惧。”这是洛暮元帅传记的第一句。“他使帝国失色,他让星辰震荡,他令千军万马归于尘埃。”此为苏愈元帅传记的第一句。洛暮就读于望渊军校,帝国排名第一的军校。无数将星自此冉冉升起,学子挤破脑袋只为在这里获得一席之地,传言帝国的太子殿下也在此深造。“帝国所有高贵的血脉都汇聚于此。”望渊军校的校长维克少将自豪地说。出身寒微的小星球做题家洛暮: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些什么?她身在这个贵族扎堆的学校,同学有高傲俊美又出类拔萃的太子林晖,有备受娇宠前呼后拥的公爵之女兰尼,有风流洒脱的首相之子狄格特。连平平无奇的舍友弗吉尼亚都是高级将领的女儿,一块砖头丢下去砸死的全是贵族。洛暮依旧每天坐在教室的角落里发呆,不去天之骄子的世界里自取其辱,偶尔抬头看到他们万众瞩目众星捧月,然后耸耸肩继续埋头大睡。直到战争爆发,帝国军队节节败退。望渊军校举办毕业典礼,洛暮在舞会上与太子林晖共舞一曲。她对上青年冷淡又专注的眼神,忽然微微一笑。一曲终了,洛暮登上去往前线的星舰,把帝国最为高贵的血脉甩在身后,连同他为她勾勒的辉煌前景。洛暮成为望渊军校此届唯一奔赴前线的学生。战场上,她偶遇那位战争爆发以来声名鹊起的年轻将领,不由大惊失色:你也是望渊毕业的?那个在后世以沉默果敢著称的军事天才苏愈一言不发,与她对视良久。这是他们并行的起点。后人在书中如此记载他们的相遇:他们即将奔赴的是一场持续十数年的盛宴,属于宇宙、人类和怪物的盛宴,群英荟萃杀机四伏。只是我们无从得知,两位元帅当时是否预见到他们的未来。比如他们将从边缘角色变成这场盛宴的主角,比如他们将担起世界的重担,终结这场漫长的退化,带领人类回到真正的宇宙。阅读指南:1.星际长篇剧情流,但作者也爱感情流。2.洛暮生来就是征服宇宙的,大家追随她一起征服宇宙。3.世界观异常宏大,是一个逐步揭露的过程。4.致敬不可战胜的灵魂,致敬重返宇宙的人类。 退化笔记[星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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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化》28凯撒必死于今日四

长椅上找到了陈砚泽,那个女孩仰面靠着椅背,一只手轻轻地搭在脸上,遮住了她的表情。 洛暮不急着走到好友身边,她隔着一条步行街凝视陈砚泽,同时自己也在出神。 她觉得有很多事情要去思考,要去解释,她要费一番口舌,同陈砚泽说清所有的误会。这都是亟待解决的要事,但当洛暮注意到远处渐渐晕染开来的黄昏时,她忽然就懒散了。 傍晚时分整个世界都活过来了。街上已经有了支起摊子的小贩在叫卖,受到诱惑的小孩甩掉母亲从店里跑出来,他们从洛暮身边窜过,绕过这个一动不动的怪人,边奔跑边好奇地回头看她。 黄昏之中,洛暮的脸庞有种神秘的美感。小孩子们疑惑地盯着她,他们是最分得清美丑的群体。但他们无法描述这个女生给他们的感觉,它绝非是某种简单的美丑能够概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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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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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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